全部

枣庄城市供水分为三类标准 价格杠杆促进城市节约用水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3-12 22:14: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2日讯 3月12日,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市创建成功国家节水型城市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枣庄市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物价部门对水价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强化成本约束、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订了符枣庄市实际、切实可行的水价改革规划,计划将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成本纳入基本水价,将基本水价调整到合理的水平,增强阶梯水价的价格杠杆作用。2015年12月25日在召开制定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枣价格发[2015]124号)。枣庄市现行城市供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2.65元/立方,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4.1元/立方,特种用水水价为6.3元/立方。

另外,还出台了《关于印发<枣庄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结合历年实际用水量核定用水计划,对市区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和自备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1〕50号)要求,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且规定了全市用水量排名前10的主要行业的用水定额,应不低于省级标准。还出台了《关于制定再生水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枣价格发[2018]41号),指导各区制定再生水价格,通过政策引导、价格调整,企业和市民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闪电新闻记者 李永文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