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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台儿庄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涉及四乡镇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泳君

2018-03-01 18:34:03

齐鲁网3月1日讯 近日,枣庄市台儿庄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涉及张山子、涧头集、泥沟、邳庄等镇。

1、张山子镇人大原副主席于广新扶贫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张山子镇黄邱村、大沟上村等13个贫困村来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于广新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项目竣工后,于广新安排无法定资质非专业技术人员对13个贫困村来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于广新在分管该镇扶贫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区纪委给予于广新党内警告处分。

2. 涧头集镇穆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西安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涧头集镇政府在穆庄村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计划扶持8户贫困户建设温室蔬菜大棚。刘西安经手领取涧头集镇拨付的3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后,向贫困户王为某发放1.6万元,向王雷某等7户非贫困户发放19.84万元,余款13.56万元被刘西安用于穆庄村村集体支出。涧头集镇党委给予刘西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泥沟镇新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德军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泥沟镇政府实施新河庄村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扶持该村12户贫困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3户实施了蘑菇种植大棚项目,9户未按计划实施扶贫项目。2016年6月,泥沟镇对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期间,陈德军违规安排7户借用该村其他村民蔬菜大棚,安排2户以旧棚抵作新棚,通过了镇政府验收。9户各套取占有项目补助资金5000元。泥沟镇党委给予陈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邳庄镇旗杆村原负责人荆瑞祥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旗杆村贫困户李兴某未能按计划完成危房改造,后李兴某提议并经荆瑞祥同意,荆瑞祥借用他人住房以李兴某改造危房名义通过了审核验收。区镇两级共计向李兴某拨付危房改造扶助款22800元,其中16300元被李兴某用于家庭日常支出,余款6500元仍在李兴某个人账户中。邳庄镇党委给予荆瑞祥党内警告处分。

5. 邳庄镇前石佛村党支部原书记褚衍平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前石佛村危房改造扶助对象褚思某放弃危房改造,褚衍平继续以褚思某名义上报资料,并借用他人房屋通过验收。区镇两级共计向褚思某拨付危房改造扶助资金25600元。其中,10000元由褚衍平保管,其余15600元被褚思某用于家庭支出。邳庄镇党委给予褚衍平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认真排查部门、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改纠正,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责任编辑:杨凡、崔维莉、李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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