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新闻网
2019-01-23 10:49:01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晚报报道(记者 王萍)近日,在市中区某小区当保安的秦先生有些郁闷,由于在他值班时发生了包裹丢失事件,小区业主坚决要求他赔偿,秦先生为此感到很困扰。
秦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市中区建华路某小区当保安有两年多了,负责小区侧门的安保工作。一直以来,他和业主相处的十分融洽,业主们的快递经常存放在门卫室。
前两天在秦先生上班期间,他像往常一样将业主暂存在此的包裹收拾好,放在门卫室的柜子下。让他没想到的是,1月14日下午,有一位业主到门卫室取快递时,发现自己的包裹竟不翼而飞,该业主为此要求他赔偿200元。
“我确实收到过这样一份快递。”秦先生回忆说,这名业主的包裹是1月14日送抵小区的,当时业主让快递员将包裹放在门卫室,快递员放妥之后就离开了。
至于包裹为何丢失,秦先生觉得既纳闷又委屈:“我虽然帮业主代收包裹,但我没有义务负责保管啊!”连日来,业主多次找秦先生索赔,而他也不知如何是好。
据了解,因快递员业务繁忙,而不少收件人平时上班不在家,由单位门卫或小区物业代收包裹的情况普遍存在。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物品安全送达约定收货地址,由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签收确认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将物品随便放置而导致物品丢失,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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