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30日讯 “感谢你们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我们企业建章立制,及时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谢谢检察官帮我们企业架设重新合作的桥梁,才得以最快的速度复工复产!”“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我们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获得新生,让我们民企对未来发展更有信心……”10月29日,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家民营企业代表各自表达了对该院办案检察官的感谢之情,深深地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力度与温度。
这是该院积极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正确把握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民营企业举措,不断满足新时代企业经营环境的司法需求,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提起此案,要追溯到5个月前,该院在开展对秦某、牛某等人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三人可谓横眉冷对。“此案中,2019年9月2日至10月24日,甲公司业务员孔某,利用自己负责管理材料装车出厂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与乙公司业务员秦某、丙公司经营者牛某协商,先后7次将甲公司生产价值15.6万元的30.03吨材料运出至乙公司、丙公司……”该院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经过。
案发后,被告人孔某已将涉案赃款挥霍一空,其又系孤儿无退赔能力。而秦某、牛某认为自己仅是购买商品,只想退还其中的差价。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采取自主侦查,走访甲公司调查,并对秦某、牛某行为准确定性,多次对其宣传法律,引导两人征求值班律师意见和建议。在检察官屡次普法和引导下,秦某、牛某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足额退赔甲公司的损失。
事后,该院领导亲自带队到甲公司座谈调研,经审查和实地走访了解,发现甲公司在人员管理、减水剂装车、进出厂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对于上述漏洞,该院依法向甲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甲公司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加强门卫保安管理,切实建起细密结实的“篱笆”,堵住制度漏洞,让别有用心者无缝可钻、无处可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滕州市检察院不仅帮助我们挽回了公司经济损失,还为我们堵塞漏洞,在规范管理方面提出非常实用且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大大减少我们今后的经营风险,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方面作出的努力。”面对办案检察官,甲公司负责人发自肺腑地说道。
据悉,今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三家公司的经营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动,案发后甲公司认为孔某、秦某、牛某是内外勾结,遂停止向秦某所在乙公司及牛某所在丙公司供应材料。而甲公司的材料是乙、丙两家公司不可或缺的原材料,甲公司停止供应原材料后,乙丙两家公司只能从上海、辽宁等地采购此类材料维持生产,使得经营成本上升,效益下滑。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检察官再一次来到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走访,实地了解三家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遇到的困难,详细了解到三家企业的相关诉求,摸清问题症结。在检察官提供的确实的证据下,甲公司消除了原有的疑虑,表示体谅疫情形势下的小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艰难行和重要性,愿意为乙、甲两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并同意继续向两家公司提供原材料,帮助两家民营企业降低成本。最终,在该院的努力下,三家企业握手言和,实现了发展共赢。
做民营企业知心人、暖心人。检察机关应当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立足检察职能,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措施,一方面,通过法律监督“有形的手”,积极打击各类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延伸法律服务“无形的手”,加强检企联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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