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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女子谎报警情 被依法行政拘留五天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泳君

2018-01-23 19:41:01

齐鲁网1月23日讯(记者 李泳君)近日,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一30岁女子邓某因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市中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月18日17时许,税郭辖区居民何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妻邓某遭两名男青年持刀抢劫。据何某叙述,其妻邓某外出回到家后向其哭诉在路上遭遇抢劫,并且详述抢劫的是两名男青年,其中一人持刀,二人抢了她的一部手机,随后一人骑摩托车、一人开汽车逃跑。近一年来“零发案”的抢劫案再度“发生”,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边指令税郭派出所迅速出警,边第一时间调度刑侦部门勘察现场、展开调查。经反复查看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后,始终未见“受害人”本人影像,更没有出现所谓“两名男性抢劫犯”的身影,民警感觉到事件另有蹊跷。再次询问邓某时,邓某神情不安、讲话吞吞吐吐。考虑到可能存在谎报警情的情况,民警告知邓某谎报警情所要承担的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对其进行教育。最终,邓某供述了事件真实情况:因自己不慎将手机弄丢,害怕丈夫何某责备,于是就编造出“手机被人抢劫”的谎言。

邓某这种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有限的警力资源在不断处理这种无效警情的过程中受到严重无谓消耗。那些花样繁复、不胜枚举的无效报警特别是报假警,对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大干扰,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错失最佳时机,这不仅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是对公众共同占有社会资源权利的侵害。对于那些“奇葩报警”,警方将进行甄别分类,区别处置,对于涉嫌违法的谎报警情、故意骚扰、把110当泄愤工具、娱乐工具等行为也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大家能承积极担社会责任,科学有效报警,给真正需要的人腾出安全通道。


[责任编辑:杨凡、黄鹏伟、李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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