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1 17:01:03
齐鲁网3月21日讯 交通安全无小事,一不留神就可能酿祸端。近日,在滕州市鲍沟镇吕坡村东西路一村民家门口处,驾驶员朱某倒车时未保安全,致使一名老太太卷入车底。
记者从滕州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事发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肇事驾驶员朱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滕州市鲍沟镇吕坡村东西路由西向东倒车时,与步行的老太太颜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颜某某当场死亡。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杜传利说,接到报警后,鲍沟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事故科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发现 ,这辆货车是沿着东西路 由西向东倒车,老太太当时是步行。“通过现场了解 驾驶员反映倒车之前,也下车查看了,没发现路上有人,向东倒了20多米,感觉车猛的一颠,下车一看发现老太太在他车底下,当场死亡。”
据事故认定书介绍,驾驶员朱某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保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朱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老人颜某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滕州台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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