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0 14:40:03
闪电新闻记者获悉,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将在4月20日零时起,在枣庄市范围内启动5处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
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设置位置:
1、峄城区S352线峨山动态称重检测点(S352线57KM +500M处)
2、峄城区S234线底阁动态称重检测点(S234线206KM+800M处)
3、峄城区G206线峄城金陵寺动态称重检测点(G206线635KM+900M处)
4、市中区G206线枣庄与临沂交界动态称重检测点(G206线600KM+300M处)
5、台儿庄区S244线台儿庄泥沟动态称重检测点(S244线288KM+200M处)
上述五处执法检测点设备均已通过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取得了检定证书,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
处罚依据及标准:
1、货运车辆进入监测点后,未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罚200元、记3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处罚200元、记12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处罚2000元、记12分;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处罚2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处罚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2、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交通运输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数据按照每超过1000千克处罚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处罚。
3、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主动来处理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涉嫌违法车辆的当事人作为严重失信行为上报有关部门。
闪电新闻记者 黄健容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