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26 11:46:02
齐鲁网2月26日讯 2月26日,滕州消防公布1月14日滕州市大同北路某废弃冷库火灾原因称,事故原因查明系韩某刚等三人操作不慎引起火灾。三人已被滕州市公安局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14日上午,滕州市大同北路一仓库附近突起大火。当时现场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消防车红灯不停的闪烁,消防员正在救火。
当日,滕州市消防指挥中心对外称,1月14日9时53分,接到报警称:滕州市大同北路一废弃仓库发生警情。随即,滕州市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消防大队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消防大队指战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0时45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在滕州市消防违法拘留案例披露中,消防大队指战员在处置完毕后,调查发现,韩某刚伙同韩某臣指使韩某强违规操作,使用气焊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铁架作业,由于操作不慎引起火灾。韩某刚、韩某臣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违法行为成立,韩某强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成立。
为惩治消防违法行为,滕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韩某刚、韩某臣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韩某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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