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美味卤肉有“猛料”,亚硝酸盐含量超标65倍!枣庄滕州一黑心店主被判刑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7-14 17:12: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菜篮子”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执法部门重点监督的对象。然而,总有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罔顾群众的人身安全,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铤而走险赚取黑心钱。7月14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枣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熟食店老板李某某为让自家卤肉吸引顾客,不惜超标使用亚硝酸盐。最终,李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李某某一案是该院采取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创新机制办理的首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于近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查查明,2019年8月至10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滕州市某镇经营熟食店时,为达到缩短卤制时间、鲜嫩肉色、减少损耗的目的,在卤制猪头肉、猪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后对外销售,涉案金额700元。后经鉴定,两次所送检猪头肉中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1968㎎/㎏、612㎎/㎏,严重超出标准限量≤30㎎/㎏,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该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从业禁止3年,并在滕州主流媒体赔礼道歉。

庭审中,滕州市人民法院采取“3+4模式”,即法官+人民陪审员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全部采纳了该院的起诉意见,当庭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禁止其从事食品相关职业三年,缴纳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7000元,并责令其在滕州市主流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据了解,此案在办理过程中,该院试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由第四检察部对案件的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合一审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补查优势,将刑事、公益诉讼所需证据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全面引导取证。针对有关单位未建立从业禁止“黑名单”,从业禁止执行不到位,以及有关单位对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在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调查,拟向有关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闪电新闻记者 李永文 王雨  通讯员 姚媛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全长269.67公里、止于台儿庄区,济枣高铁力争年内开工

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 北起济南枢纽,向南经泰安、济宁,止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正线全长269.67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64.42公里,利用既有鲁南高...[详细]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0-07-14
扎实做好雨季防汛!枣庄峄城区阴平镇整改40余处安全隐患

扎实做好雨季防汛!枣庄峄城区阴平镇整改40余处安全隐患

近日,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阴平镇抓住雨季来临前的关键时机对各村大小河道进行清淤去污,疏堵保畅,做好雨季防汛工作。[详细]
齐鲁网 2020-07-13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