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7-12-14 12:12:12
12月13日20时,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定于2017年12月1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应急公告中表示,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在公众防护措施方面,各区(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在倡议性减排措施方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建议燃煤企业使用低硫煤。
而在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按照“一厂一策”:水泥粉磨站全市范围内停产;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火电企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生产线、设备、电缆制造企业、铸造、轴承制造企业、砖瓦窑企业(非错峰生产时段)限制产量,提高后续处理设施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清扫保洁作业。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土石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堆场物料装卸。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停止低速载货汽车运输。火电、焦化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对次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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