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4 18:07: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4日讯 10月10日0时,枣庄市薛城区一名男子开车准备进入薛城区某小区,由于没有办理蓝牙门禁,保安告知不准进入,随后男子直接将车熄火,扬长而去。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十二小时,辖区民警在多方联系其挪车无果后,用拖车将其车辆拖走。
事发后,薛城区公安分局临山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打电话、发短信联系车主,要求车主张某将车开走,张某根本不予理会,最后手机直接关机。张某的行为导致大量返回小区的其他业主车辆无法进入,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次日上午,民警联系并调来拖车对该车实施清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薛城公安提醒,业主与物业发生冲突时,要以正确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要为逞一时之快将车堵在小区的公共通道上。
闪电新闻记者 贾晓宇 李泳君 通讯员 姜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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