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7日讯 7月17日上午,枣庄市“提振文旅·促进消费”暨惠民消费季新闻发布会举行。枣庄计划在暑期向鲁南经济圈市民发放20万元景区等文旅业态定向消费券。
那么企业如何参与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市民怎样使用消费券呢?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韩伟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在枣庄市登记注册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可以通过飞羊精选(“飞羊精选”平台是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合作电商平台,是枣庄市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官方合作平台)APP注册,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后,可入驻平台并上传企业产品,产品通过审核后,就可以享受省、市两级政府文化旅游惠民资金补贴。文旅企业可以关注“文旅枣庄”官方微信了解详细合作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消费引导、融合平台、多方联动、拓展机制” 的运行模式。省、市、区(市)三级协同发放惠民消费券,补贴文化和旅游消费。今年枣庄市统筹资金80万元,分别通过官方合作平台分批次发放面值为5元至100元不等的消费券,市民可下载安装上述app并实名注册后申领消费券;或者关注登录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后申领消费券。申领成功后,到签约商户的实体店和网店消费,消费时享受消费券补贴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其他文化和旅游产品不超过20%的支付优惠。
据了解,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消费者在消费券申领时注明的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逾期自动作废,系统回收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消费者申领成功后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同时,省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通过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银联云闪付等平台面向全省分批次、分类别发放总额度约4000万元的惠民消费券,我市消费者和合作企业都可以参与申领和使用。
省、市、区(市)消费券、企业消费券相互不叠加使用。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消费者在一家文化和旅游企业使用消费券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次数不得超过5次。个人年度上限总额度1000元的前提下,可多次申领和退换。其中省级消费券限500元,市级消费券限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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