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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枣庄滕州一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急寻接触者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2-08 20:36: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8日讯 2020年2月6日,枣庄滕州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目前患者赵某在市中心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准确查找与赵某有接触的人员,现发布通告。

一、患者信息

赵某,女,34岁,现住东沙河镇党村,1月31日出现发热,2月6日收住市中心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没有到过武汉、湖北等地,没有与武汉、湖北人员接触史。

二、活动轨迹

1月28日至29日,陪同其儿子在东沙河镇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具体时间为28日10:00-12:00;29日10:00-12:00。

1月30日,居家未外出。

1月31日至2月2日,到东沙河镇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具体时间为31日19:39-21:15;2月1日09:00-13:28;2月2日10:29-12:20。

2月2日17时左右,先后到东沙河镇幸福人药店、东沙河远大超市,停留均约10分钟;

2月3日9:20,到龙泉街道御龙湾小区陈芳杰诊所就诊,停留约30分钟;

2月4日15时左右,到市工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肺部CT、彩超检查,约17:30到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门诊就诊,进行肺部CT检查、血常规检查,18:30至20:30在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输液室输液;

2月5日10时至12时,在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和发热门诊就诊;

2月6日7时,到市中心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请在上述时段区域活动过,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村(居、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卫生院和市疾控中心报告,以便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上述人员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每天至少两次自行测量体温。居家隔离观察时,应单人单屋居住,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应全部佩戴口罩,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立即启动专用就医通道,由专用救护车辆转运至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一律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前往。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大型聚会、活动等,不得去人员密集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市疾病控制中心  0632-5511183

闪电新闻记者 贾晓宇 李永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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