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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企业参保缴费不裁员少裁员将返还一半失业保险费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泳君

2019-06-19 1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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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枣庄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方面,亮点频出。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汤国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实施意见》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放在首位,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劳动关系,提出了多条具体措施。其中,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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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继续执行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允许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其次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这项政策的力度是非常大的。

另外是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一方面支持困难企业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在岗培训、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规范裁员行为,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力度,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除此之外,还将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高优势特色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巩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向新就业形态覆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发展家庭服务业;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责任编辑:杨凡、穆楠、李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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