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新闻网
2018-08-09 07:07:08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报道 8月3日,解读《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城镇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住房租赁被确立为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租赁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政府研究室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建立和完善我市租购并举、租售同权的住房租赁市场,深入区(市)、有关部门、住房租赁企业实地走访,开展座谈调研,了解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听取有关方面关于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了12个首批试点城市的政策措施,学习借鉴了济南、青岛、临沂、日照等市的经验和做法,起草完成《意见》初稿,先后征求了31个市直部门及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最终形成该《意见》。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推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可以保障市场主体权益,规范市场行为。
《意见》主要确定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落实政策支持、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记者 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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