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新闻网
2018-08-09 06:52:08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峄城报道 7月24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郭某华等19名被告人集团开设赌场罪一案,对首要分子郭某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主犯刘某鹏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同时收缴非法所得,扣押赌资。
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一审审结的首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以来,被告人郭某华与刘某鹏等人共谋,形成了赌场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在峄城区底阁镇七处地点开设“牌九”赌场,组织人员夜间赌博,按照赌资“抽水”获利,赌博人员每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华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设定方式,组织赌博,扰乱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郭某华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系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形成开设赌场的犯罪集团。法院根据19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刘明 通讯员 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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