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大众网
2019-12-10 13:54:12
近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破产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破产企业职工缴费程序已经调试完毕,享受市政府部分政策的破产企业职工需尽快缴纳2019年之前的个人部分。
据了解,2019年9月滕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使用最新版本,并且社保数据由省厅进行集中管理,现破产企业职工缴费程序已经调试完毕。
《通知》显示,滕州市享受市政府代缴十五年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政策的破产企业职工,请尽快到镇街人社所缴纳2019年之前的个人部分,以免影响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记账和退休申报。从2020年起,对跨年度补交养老保险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按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市政府代缴十五年养老保险已经到期的破产企业职工,到期后的养老保险需要职工本人全额进行缴纳。
目前,可收取社会保险费的镇街人社所为北辛街道人社所、荆河街道人社所、龙泉街道人社所、善南街道人社所、西岗镇人社所、界河镇人社所、级索镇人社所、木石镇人社所、鲍沟镇人社所。 (记者 武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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