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7 21:57:09
齐鲁网9月7日讯 9月5日凌晨5点42分,在枣庄滕州市一辆红色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同路与昌茂街路口处时,突然转向撞倒了道路中央的护栏,由于车速较快,护栏被直接撞飞,险些撞到对面行驶中的车辆,此时驾驶员并没有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而是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
“导致反光标识牌一节及9节护栏损毁,发生交通事故后,闫某驾车逃逸。”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任勇说。
当天上午10点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分析研判,最终在大同路贵诚超市南路段发现肇事车辆,而此时驾驶员早已弃车逃跑,车辆左前灯位置损毁严重。事后,事故科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肇事车辆信息发现,这辆车是二手车,备注了3个手机号码,并且还有14条违法未处理。民警挨个手机号码拨打,耐心劝说车主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很快,闫某主动到滕州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投案自首,等待闫某的将是护栏赔偿、罚款2000元、扣12分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闪电新闻记者 贾晓宇 李泳君 滕州台 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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