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07 12:31:02
齐鲁网2月7日讯(记者 李泳君 枣庄台 李冬雷 市中台刘复成)2月7日,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近几年春运期间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2017年2月13日21时,枣庄市峄城区上演了一起机动车冲撞行人致使一死二伤后,在逃跑过程中又与一辆机动车相撞的连环交通事故。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枣庄市峄城区的董某某是一位具有7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当日21时,他驾驶鲁D**220号小型轿车往出办事,当他由西向东行驶至峄城区坛山路华硕电脑门前路段时,由于心里想着要办的事,再加上夜幕遮视,行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路上行走的行人张某某、胡某某、刘某某,万万没想到就这样阴差阳错的发生了冲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坏了,好像撞到人,还不指一个,怎么办,是救人还是逃跑,不行,不能停,趁着天黑不容易被发现,得赶紧走,要是停下来麻烦就大了”,一番激烈思想斗争下,慌乱无章的董某某再也压制不住逃逸的思绪,于是,他开车极速继续向东逃跑,惊吓中,董某某慌乱的逃逸至西沿河路口时,只听到“砰”的一声,又与由南向北行驶李某驾驶的鲁D**0D6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至此,董某某上演的“连环事故”结束,事故导致张某某当场死亡,胡某某、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调查,董某某存在驾驶轿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6月28日,董某某被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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