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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枣庄薛城区检察院适用从宽制度办理涉民企案件25人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1-26 14:45: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6日讯 11月26日,枣庄市薛城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感悟百年党史,履行检察职责,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纾民困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当前,是枣庄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和薛城区打造“四区两高地”的关键阶段,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理应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贡献力量。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树牢“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确保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涉企嫌疑人开展复工复产、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等情况作为审查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时,由于犯罪嫌疑人经营多家公司、员工较多,结合该案涉案数额刚达追诉标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效避免了多家企业因负责人被羁押而陷入停滞的困境,解决了众多员工的就业和生存问题。

探索适用不起诉权。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办案质效的“双评估”机制,精准行使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在办理一起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结合已清退全部集资款140余万元并取得集资群众谅解等情节,开展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集资群众代表意见,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以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5人,适用率达87.5%,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适用宽缓的量刑建议均被人民法院采纳。根据各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涉案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让民营企业家更加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从宽机会,干事创业的劲头更加充足,如某建材销售企业经营者在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扩大经营规模筹建专卖店1家;某建筑公司经营者在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为其企业20余名员工购买了养老保险。

闪电新闻记者 李永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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