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6日讯 依法合理提诉求,违法信访必追究。近日,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区分局公布三起违法信访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9年11月,王某某因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王某某在明知其信访事项已经终结的情况下,仍先后7次采取缠访、滋事扰序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施压,以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0年8月,违法行为人李某、张某某纠集他人,到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上访,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李某、张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3月,秦某某在信访部门已明确告知其诉求应通过法定渠道反映的情况下,借重要会议期间,仍就同一事项进行缠访,向相关部门施压,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依法以寻衅滋事对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以案为鉴,自觉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正确区分正常上访和违法犯罪的区别,真正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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