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7 17:33:05
齐鲁网5月17日讯 17日,记者从枣庄市中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保证交通环境有序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枣庄市中区部分道路路段采取禁止机动车停靠等交通管理措施,对违法车辆依法抓拍取证、处罚、拖移违停机动车,所公布路段5月22日起执行。
禁止机动车停靠路段为,青檀路自十里泉路至北外环路段;北山路自中兴大道至卓山路路段;长青路自中兴大道至卓山路路段;矿山路自解放路至北山路路段;广济路自解放路至北山路路段(八大家-西里小区北侧东西路),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衡山路自新S348线至枣曹线路段;东海路自西昌路至衡山路路段;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
另外,龙头路与龙庭路路口:每日07:00-21:00,南北方向禁止左转弯、禁止掉头。振兴路与建华路路口:每日07:00-09:00、11:00-14:00、17:00-19:00,南北方向禁止直行、禁止左转弯。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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