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9-03-20 14:46:03
3月21日至31日,因税务系统停机升级。车辆购置税和不动产登记有关的涉税业务
都要暂停办理!在此期间,枣庄市民购买的新房新车,将无法挂牌和登记。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31日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停机升级工作。
期间,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等相关信息系统将同步进行停机切换,有关涉税(费)业务将暂停办理。
温馨提示 1、暂停及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19年3月21日20:00至2019年3月31日24:00,全省(不含青岛)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税务驻社保缴费窗口、不动产(房产)交易中心涉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社保费业务及其它非税收入业务。
自2019年4月1日8:00起,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版正式启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同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等同步恢复使用。
2、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自行开具、作废(不含税务机关代开)。
(二)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勾选确认。
(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
(五)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APP端、网页端日间可正常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报送业务,23:00至次日7:00暂停办理业务。
(六)税(费)政策业务咨询。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技术咨询请拨打96005656,政策咨询请拨打12366。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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