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7 17:27:09
齐鲁网9月17日讯 近日,山东新能岳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岳昂新型建材”)将一般工业固废气化渣委托给无处置能力的滕州市中天鸿岳工贸有限公司处置被罚款2万元。
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后给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能岳昂新型建材(地址:滕州市木石镇)未经滕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将一般工业固废气化渣委托给无处置能力的滕州市中天鸿岳工贸有限公司处置。并且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证据佐证。
因新能岳昂新型建材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份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滕环罚告字[2018]103号)。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新能岳昂新型建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无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同时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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