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市中交警
2021-05-26 11:35:05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冒黑烟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冒黑烟智能抓拍点位信息
冒黑烟智能抓拍系统位于206国道市中区税郭镇潘官庄卡口
二、启用时间
2021年6月2日起对公告路段冒黑烟的超标车辆进行自动抓拍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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