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9-04-09 12:38:04
经查,2018年5月、6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周某某、裴某某等人预谋将作弊的橡皮接收器提供给枣庄市第十八中学考点的高考学生,在高考开考的时候,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枣庄市第十八中学考点东侧的山坡上,利用信号发射器往考生携带的橡皮接收器上发送试题答案,组织考生作弊,以收取每位考生1.2万元作为报酬。
截至2018年6月5日,该团伙被抓捕时,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已经联系了多名高考学生,准备出售2018年高考答案,其中已收取了枣庄市第十八中学考点的高某某、裴某某等四名高考学生购买2018年高考答案的定金,每位定金为2000元,共收取定金合计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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