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16 18:07:10
齐鲁网枣庄10月16日讯(记者 李泳君)16日,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城区启用4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这4处抓拍点位将于10月19日零时起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城区部分道路路段、路口实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交通管理措施,并对违法车辆依法抓拍取证。具体抓拍点位如下:
一、路段:
塔寺路翠湖天地小区门口人行横道线路段。
二、路口:
1、府前路与塔寺路路口;
2、塔寺路与北辛路路口;
3、龙泉路与学院路路口。
加上之前,滕州市还设置了
龙泉路“和谐康城”门前人行横道,
解放路“北关小学”路口人行横道,
学院路“北辛中学”门前人行横道,
善国路“滕州剧院”门前人行横道。
这4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目前滕州市一共有8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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