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枣庄市中区将新增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告,于2021年7月12日正式启用。
分别为,文化路第四十一中学校门前两侧路段;光明路第十六中学校门前两侧路段;西昌路山东海之杰纺织有限公司门前两侧路段;S515省道与西昌路转盘交叉口路段;解放路与汇泉路交叉口路段;X030县道安城中学门前两侧路段;X030县道安城第二联小门前两侧路段;X030(崖橡路洪村至石羊路段)S241省道(枣台线)路口至G206国道路口路段;G206国道西南村至枣临高铁桥路段;老G206国道西南村至联丰焦电厂西生产路路段;G206国道税郭第二十六中学门前两侧路段。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