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1日讯 12月31日,枣庄市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枣庄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上,枣庄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市住建发展中心主任李玉森介绍了《办法》出台的政策背景及目的意义和《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从原来的37条修订为25条。主要有以下内容和特点包括,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更加规范。《办法》明确了城建档案接收全过程工作机制,有利于实现“应收尽收”;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中档案移交更加顺畅。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的制度发生了变化,新《办法》的修订,对于竣工联合验收中城建档案的验收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简化城建档案“两书一证”制度,有利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验收和接收工作。
另外,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善;城建档案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健全。针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资料不齐全、报送不及时等情况,《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建档案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将城建档案管理、验收、移交等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对严重失信行为予以公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