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6日讯 12月16日,枣庄市举行《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从会上获悉,《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是枣庄市交通运输系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继济南市之后,全省第二家出台农村公路条例的市,开启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法治化建设的新局面。
会上,枣庄市司法局局长王茂山介绍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必要性和审查修改情况。他说,至2019年底,枣庄市农村公路总里程7978.6公里,其中县道687.7公里,乡道913.1公里,专用路34公里,村道6343.8公里。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枣庄市农村公路工作还存在工作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重建设轻管护、缺乏资金保障、村道保护亟待加强等问题。制定《条例》,有利于针对性解决枣庄市农村公路工作的痛点堵点,进一步促进枣庄市农村公路工作法治化,推动将农村公路建设成“平安路”“致富路”,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枣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力介绍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审议修改过程。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庆丰介绍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的贯彻实施措施。他说,《条例》在法律层面为全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条例内容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将制定出台配套的规范性和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依法治理体系。首先是建立“路长制”制度。细化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制,实现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全覆盖。其次是配套出台技术支撑文件。制定出台《枣庄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办法》《枣庄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多部技术性文件,研究开发《枣庄市“路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系统》《枣庄市农村公路智慧化出行服务系统》等服务软件,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提供有力支撑。最后是认真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行业职责,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依法履职、热情服务、规范管理,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和必要装备,实施路政执法检查,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会上,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良对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利于促进枣庄市农村公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利于推进枣庄市农村公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他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民生需求、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支撑。
于良要求,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多种渠道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切实加强《条例》各项制度规定的业务培训。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抓紧制定出台《条例》实施的配套规定,严格依法履职,加到人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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