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09-10 17:16:09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18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置7处收费站,分别为:武台、蒙山、郑城、白彦、山亭、枣庄东、台儿庄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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