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6日讯 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更好推动该项制度施行,7月6日,枣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人员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梳理出符合条件的3起案件,在该院领导的带领下,迅速启动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这是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制度措施。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早发现、早排除,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避免冤假错案。在对成某某、李某某、倪某某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中,首先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采访中,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复兴介绍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院采取了远程询问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并告知其权利义务。整个核查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档。
经核查,成某某、李某某、倪某某案件不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情形,并制作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送达公安机关,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终结,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该院捕诉部门。
为确保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院与滕州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询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共4章21条,规定了核查工作的目的、原则,明确了重大案件的范围;同时,对核查程序、文书送达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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