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10 09:23: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0日讯 2020年2月8日,枣庄市山亭区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目前患者张某忠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准确查找与张某忠有接触的人员,现发布通告。
一、患者信息
张某忠,男,53岁,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东山亭人,现住山亭区青屏路千水星家具店内。1月29日出现嗓子疼并伴有憋喘症状,在山亭区人民医院门诊就诊,2月7日收住该院感染科隔离治疗。患者没有到过武汉、湖北等地,没有与武汉、湖北人员接触史。
二、活动轨迹
1月29日至2月4日,张某忠在山亭区人民医院输液大厅连续输液7天。具体时间:1月29日8:36--9:50分,1月30日4:12--5:30分,1月31日8:16---11:17分,2月1日9:11---10:48分,2月2日8:52---10:30分,2月3日8:45---10:25分,2月4日8:29--11:00分。
2月5日上午8:00,住进山亭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1室1床。
2月7日8:20,根据肺部影像发现有少量毛玻璃影,经多学科会诊,初步考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决定立即转感染科隔离治疗。
2月8日9:00,转诊至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三、请在上述时段区域活动过,或与该病例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村居(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防控跟踪反馈。上述人员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每天至少两次自行测量体温。居家隔离观察时,应单人单屋居住,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应全部佩戴口罩,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山亭区疾控中心报告,并立即启动专用就医通道,由专用救护车辆转运至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一律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前往。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大型聚会、活动等,不得去人员密集场所。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闪电新闻记者 贾晓宇 李永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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