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09 18:17:05
齐鲁网5月9日讯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今日对外公布了4月22日至5月5日的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情况。滕州市慈善康复医院存在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超声诊断活动的行为被处以3000元罚款。此外,滕州市龙泉街道安居社区卫生服务站、滕州市龙泉街道凤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滕州沐宸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斯美达医疗美容诊所、郝某荟等多家医疗机构均被行政处罚。
经社会举报,滕州市慈善康复医院(地址:滕州市学院路816号),存在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超声诊断活动的行为,被执法人员处以3000元罚款。据了解,滕州慈善康复医院位于学院路816号,于2003年9月创办的一所大型医疗机构。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东方明珠小区门北6号的滕州市龙泉街道安居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护理活动,被执法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解放东路凤凰苑3号楼101营业房的滕州市龙泉街道凤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被执法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同是在滕州市人和天地28号楼105营业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滕州沐宸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斯美达医疗美容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郝某荟具有非医师行医行为,被执法人员分别处以3000和10000元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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