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09 21:43:04
齐鲁网4月9日讯 4月8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界河中队民警在界河镇范庄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载着11名全是身着校服的学生的小型面包车,交警对驾驶员张某采取了暂扣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并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驾驶人张某并未取得校车标牌,不具备接送学生资格。为了牟利,从滕州某学校接了10名放学回家的学生,加上驾驶人张某,共载了11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驾驶人张某已构成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客超过核定成员20%以上,并且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驾驶人张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罚款200元的处罚;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给予张某罚款100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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