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新闻网
2019-01-29 11:20:01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晚报报道(记者 董艳)近日,薛城区在临城区域、常庄区域以及巨山区域部分路段设置春节期间春联、花卉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同时,禁止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同时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春节期间市民可以去规定路段购买年货啦。
薛城城区年货大集从1月28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4日(除夕)和2月14日(正月初十)至2月19日(元宵节)。设置区域分别为临城区域:黄河西路(古路街至天山路段),科苑街、尚德街,古路街(黄河路至永兴路段)。常庄区域:香山路(矿建路至长江路段),长江西路(永福路以西路段),昆仑山路(中和路至钱江路段),钱江西路(泰山路以西段)。巨山区域:淮河路龙潭农贸市场西侧空地。
据了解,年货销售摊点的设置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所有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段,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严禁未经批准的流动商贩、店外店等违章行为,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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