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24小时
2018-11-14 11:04:11
14日,记者从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申请垫付救助基金抢救费用,提高救助服务效率,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与7家医院联合开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分别为:
枣矿集团中心医院
地址:高新区祁连山路2666号
电话:0632-4060009
市中区人民医院
地址:市中区解放北路156号
电话:0632-3211851
峄城区中医院
地址:峄城区中兴大道389号
电话:0632-7734258
山亭区人民医院
地址:山亭区北京路528号
电话:0632-8833111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地址:台儿庄区华兴路19号
电话:0632-6618003
薛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薛城区燕山中路
电话:0632-4426808
滕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滕州市善国中路
电话:0632-5593103
据了解,对于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医疗机构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以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所需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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