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新闻网
2018-07-12 14:34:07
笔者日前从枣庄海关获悉,海关从6月21日起全面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新监管模式改变了传统加工贸易监管中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思路,更加贴近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彻底解决了加工贸易企业容易出现的擅自串料、先出后进等程序性违规问题。
据悉,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电子账册,实现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以料号或项号设立账册、自主选择核销周期,并按照现有规定自主选择单耗申报时间;在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内销征税等业务环节中企业申报手续得以简便及优化;当企业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差错或问题时,可以通过补充核报制度向海关进行主动申报,及时纠错。
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的,或者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且企业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以自己名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企业出现信用类别降为失信企业的;内部信息化系统不完备,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逻辑链条不完整,耗料管理不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不能规范办理海关手续,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数据、单证和资料的;海关不再对其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枣庄海关负责人表示,新监管模式改革是海关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引导企业自律管理、释放活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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