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6 16:45:05
齐鲁网5月16日讯 16日,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枣庄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和《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枣庄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方向。期间,枣庄市经信委副调研员徐婷介绍了《枣庄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
首先是针对性强。政策虽然只有12项内容,但全部都是针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政务数据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帮助协调重点应用项目的数据资源和项目推进工作。主要是“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市财政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采取鼓励企业开展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大数据交易平台、传感器及存储芯片、数据资源、技术及行业应用等领域。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大数据企业,在正常纳税满一年后,市财政按企业注册资本实缴金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世界500强、全国100强企业中的大数据企业总部、省级总部或其研发中心入驻枣庄市的,市财政“一事一议”给予一次性奖补或注资。在枣庄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大数据应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办公用房,由所在区(市)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300平方米以内免房租,3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房租减半,初创期大数据企业办公自用宽带租赁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大数据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企业投资的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企业投资创建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用于购置设备的支出,市财政按实际设备购置费用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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