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30 16:59:03
齐鲁网3月30日讯 29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枣庄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13件,办理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32件。围绕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清理建市以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9件,确认继续有效59件,宣布废止120件。
2017年,枣庄市政府不断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围绕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总体目标,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去年3月,市政府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立法项目25件。一年来,市法制办举办立法座谈会29次、立法听证会3次,确保政府立法质量。
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急用先立、管用有效、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已经颁布,《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颁布实施;《枣庄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枣庄市政府立法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去年12月22日召开的全省政府立法工作研讨会上,枣庄市作典型发言。
另外,去年枣庄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从立项、起草、审查、公布等7个方面进行规范。对文件草案、说明、制定背景、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017年,枣庄市不断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政府规章备案规定,及时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确保政府规章无违法或不当情形。先后备案政府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及时备案率100%,经备案机关审查无违法或不当情形。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备案文件26件,纠正不合法文件2件,维护了法制统一。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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