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12 17:04:03
齐鲁网3月12日讯 近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枣庄市中区一处民房存放大量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随后,枣庄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当天下午13时许,执法人员对该处周围进行了布控封锁,并责令经营者打开仓库门进入检查。经现场检查确认,该处民房位于君山中路铁道口南100米西侧,经营者曹某,擅自存放液化气钢瓶42个,其中存在大量超期、废旧钢瓶,液化气储量达1482.60公斤,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当即果断决定,将所有液化气钢瓶进行强制没收,并送往液化气站处置。区住建局、市中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分别对该业主进行立案调查。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从事燃气经营、储存和燃气灶具销售、维修行为,并自觉抵制使用非法经营者所售气源、产品和提供的维修服务。也请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3621118。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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