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8 19:25:05
齐鲁网枣庄5月18日讯(枣庄台 李冬雷)记者日前从市规划部门获悉,我市于去年底启动了《枣庄市历史建筑普查和名录》编制工作,为保证历史建筑普查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建筑信息资料和线索。
市域内(不含滕州)建成30年以上具有各时期显著时代特征,具有特殊保护价值且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历史建筑,且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提供: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或者重要组织机构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体现城乡传统风貌、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建筑;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的建筑;著名建筑设计师的代表作品;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名人故居;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并按原貌恢复重建或异地迁建的建筑。资料需提供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提供建筑历史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可提供线索)、历史功能和现功能,并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和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材料。8月15日前,市民可发送、投寄历史建筑资料或直接送达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请注明“历史建筑资料征集”)。对于提供的历史建筑资料经评审论证采用的,将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对所提供照片、文字等资料入选《枣庄市历史建筑图册汇编》(暂定名)的,将赠送该精美图册一份,并在图册中注明照片提供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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