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晚报
2017-02-13 16:22:02
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日前,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2017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该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申报的社会组织应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连续3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且社会信誉度好。另外,2016年度新成立的社会组织,需满足前四项条件且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对于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以及在市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在本行业、专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信誉度的社会组织,享受优先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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