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 “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了,感谢你们的贴心服务,本来只是想来咨询一下开个药店需要哪些材料的,没想到填了一份承诺书就能直接领证了!”枣庄豪宁大药房负责人激动地说。
据了解,近日,枣庄豪宁大药房的徐女士来到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办理“乙类非处方药品”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了解到徐女士的诉求后,工作人员主动进行业务解读和业务指导,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当场向其发放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薛城区审批服务局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业户提出申请并签订书面告知承诺书,窗口受理审核后直接向其颁发经营许可证,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申报材料缩减了70%,审批环节缩减了60%以上,审批时间由12个工作日压缩至“立等可取”,真正将利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通讯员 朱清华 殷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