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9日讯 8月19日下午,《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动员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召开。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良主持会议,枣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会议并讲话。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上,枣庄市司法局介绍《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的背景、立法的必要性和审查修改情况,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等。
据了解,《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条例体现了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理、用法促进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的指示精神,总结了多年来枣庄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借鉴了外地先进有效的做法,结合枣庄市实际,对城市绿化工作进行了规范。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中具有多项枣庄特色的制度设计,首先是明确了城市绿化工作中各方的责任并规范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审批。同时明确了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编制要求,细化了绿地率等各类指标,规范了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化形式和树种作用。不光如此,还加强了对道路和老旧小区个改造中原有大型乔木的保护以及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禁止行为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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