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29 23:17:09
齐鲁网9月29日讯 9月29日,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滕州市对城区内实施大货车、拖拉机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10月10日起,将依托电子警察对无通行证车辆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处罚。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政府前期通告的基础上,再次对城区大货车、拖拉机限行措施进行明确,限行区域:龙泉路(含)以西、腾飞路(不含)以北、平行路(含)以东、通盛路(含)以南区域。
限行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
因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城市配送等需求,车辆确需通行限行区的,车主可到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科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文昌路153号),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持通行证车辆在早7:00—晚19:30时间段内禁止通行,禁止无牌无证、超载车辆通行。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敬请广大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车辆单位遵照执行。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10月10日起,将依托电子警察对无通行证车辆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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