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28 12:57:03
齐鲁网3月28日讯 今年起,我省将首次在12所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学生。枣庄职业学院被列入此次试点,招生计划限额为600人。
试点高校要依据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选择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鼓励试点高校优先安排农林、水利、地矿等专业。
据悉,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是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形式,旨在促进高校遵循高职(专科)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为学生接受高职(专科)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评价、多方有效监督的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我省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高考统一报名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为4月2日至9日(工作日每天8时至20时,公共假期不报名)。考生需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控制在试点高校上年度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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