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28 10:12:03
28日,枣庄市中区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部分城市路段实行禁停管理措施的通告,自4月9日起,胜利路自建设北路(石岭路)至解放路路段;中天步行街自兴安街至君山路路段列为禁停路段。通告称,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枣庄市市中区城管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对部分城市路段实行禁停交通管理措施。
一、禁停路段。胜利路自建设北路(石岭路)至解放路路段;中天步行街自兴安街至君山路路段。
二、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本通告自2018年4月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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