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7 09:38:01
齐鲁网1月17日讯(记者 李泳君)日前,枣庄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对第四季度污染源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共抽取污染源42家。检查中发现,滕州8家单位存在废水超标外排、多家医院环评未验收及未办理环评等情况。
据悉,环保人员重点检查了被抽查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具体情况为,滕州市天工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自行监测计划进行监测;燃气炉窑、中频炉、抛丸机排气筒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及监测采样口;收集粉尘和废焊头等固废未签订处置合同,未建立转运台账;滕州市祥源水泥有限公司: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厂区南侧大量脱硫石膏露天堆放;生产区、物料堆放区、水泥装车区地面积尘严重。
滕州市羊庄中心卫生院扩建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滕州市环保局审批,未进行验收;滕州市级索镇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楼改建项目环评未验收;滕州市财贸医院未办理环评手续,外排废水氨氮浓度为38.4 mg/L(标准为25mg/L),超标0.53倍。
滕州市正弘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喷塑工序、抛丸工序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平台;滕州市奔鑫商贸有限公司:原料部分露天堆放,车间封闭不严,厂区有异味,未建立规范危废管理档案,危险废物未设置标识。
滕州市振兴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排放口不规范;污水处理站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部分污泥露天存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机未设置围堰,生产车间旁有纸浆露天堆放;未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
对此,枣庄市环保局要求各区(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指导,跟踪督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具体要求如下: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羊庄中心卫生院扩建病房楼项目、滕州市级索镇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楼改建项目环评未验收和滕州市财贸医院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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