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22 13:12:12
齐鲁网12月22日讯(记者 李泳君)21日市中交警部门发布通告,市中区南部的重要东西交通要道人民路将采取禁停措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禁停道路路段为人民路东外环至西昌路路段。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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